一个非“两会”代表的N个提案 张玉洪 2008-03-07 15:36
很不幸,本人今年33岁了,平生只拿到过一次某定人选举的选民证,结果还弃权了。我一向有危机意识,生怕这后面几十年也没有机会被选举为全国政协或全国人大代表,连提案都没有机会提,真算是枉了此生。所以,我现在就想以一个非“两会”代表的名义,写N个提案,不讲细则,只讲想法。
一、选举全国政协和人大代表时可否把候选人的资料一并在主要媒体和网络上公布出来。让大家知道他们都是做什么的,做过什么事情。
二、在召开全国“两会”前一周,可否让这几千人的提案公开出来,通过主要传统媒体和网络广为传播,并请各方人士甄选一下,哪些可以深入讨论,哪些一笔带过就成。另外,对每一提案的后续情况能否有一个公开交待。
三、是否可以建议让上访明星们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呢?实在不行,让他们旁听“两会”也成。党和政府耗财费心地在全国各地请代表来开会,招待如上宾,为何不可以对那些千里迢迢且自费赴京上访的代表投以关注的目光。据某人大代表说,前几天他又看见有警察在进京的路上堵上访者。想想看,这是不是不太人道?
四、全国“两会”并不是因为它们在北京开才是“全国的”,而主要是汇集了全国各省市的代表。那么,我可不可以建议一下,以后全国“两会”可轮流到全国各省市开。据本人了解,有官职的领导“代表”身后跟的人甚至有十来个。这样下去,代表们可以为当地起到拉动GDP的作用。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北京的交通已经够堵了,据报道为本次“两会”,仅维护交通的大学生志愿者就达到四千人之多。这样不但影响这些祖国未来栋梁的学习时间,也省了不该省的钱。而一开“两会”,车辆骤增,也不利于北京的空气质量,弄不好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
五、《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这样的规定显然是树立人大代表地位的努力。但本人却听到它的一种负面效果:在不少地方,一些企业领导人或官员千方百计要弄个全国人大代表当当,从而给自己加上一把保护伞,即便是犯了案,也有时间找人托情之类。这一现象也值得关注。
六、说到底,全国“两会”是全国人民出钱来开的。到底每年花多少钱,倒是可以公示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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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想到的就这些。按照《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我希望自己以一个非“两会”代表的身份,也能享受一次大胆而无责发言的权利。